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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分手 男友威胁裸照po网

自由时报 2009/03/14 〔记者彭健礼/苗栗报导〕

就读苗栗县某大学20岁陈姓女学生,在网络聊天室认识21岁男友丁郁翰,2人于2月14日情人节发生性关系,但过程中丁某强行用手机拍下陈女裸照,引起陈女反感,欲与丁某分手,丁某传简讯要挟陈女,陈女报警处理;警讯后,将丁某依妨害自由、恐吓罪嫌移送。

警方调查,国中肄业、在宜兰县担任铁工的丁郁翰,4个月前透过网络聊天室搭上在苗栗念大学的陈女。2月14日,丁郁翰和陈女在北县某家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;过程中丁某用手机强行拍下陈女8张裸照、4段影片,并储存手机记忆卡内。

陈女之后萌生分手之意,12日上午传简讯给丁某表示要分手,但丁某威胁陈女,若要分手,他会把陈女裸照上网公布并告诉陈女家属;丁某并从宜兰赶赴苗栗找陈女谈判。

12日晚间9点多,陈女在友人陪同下赴约,但谈判过程中,丁某不仅情绪激动,更拉住陈女的手,不肯放行,陈女友人见状赶紧通报警方,将丁某带回。

丁某辩称,他是经「劝说」且陈女同意下才拍下陈女裸照,留作纪念。